关于保险业做好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》实施工作的通知

【发布文号】 保监发[2010]6号
【效力等级】 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
【发布单位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
【发布日期】 2010-1-25
【生效日期】 2010-1-25
【法规效力】 有效
【失效日期】 N/A
【所属类别】 国家法律法规
【所属行业】 保险公司




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保监发[2010]6号  2010年1月25日
各保险公司:


2008年8月以来,财政部和我会先后发布了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》(以下简称《2号解释》)和“关于保险业实施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》有关事项的通知”(保监发[2009]1号)。2009年12月22日,财政部印发了“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》的通知”(财会[2009]15号)。为确保上述文件的顺利实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关于重大保险风险测试


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》的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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