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【发布文号】 |
发改价格[2010]196号 |
| 【效力等级】 |
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 |
| 【发布单位】 |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|
| 【发布日期】 |
2010-1-27 |
| 【生效日期】 |
2010-1-27 |
| 【法规效力】 |
有效 |
| 【失效日期】 |
N/A |
| 【所属类别】 |
国家法律法规 |
| 【所属行业】 |
社会中介机构 |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 发改价格[2010]196号 2010年1月27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、财政厅(局),深圳市财政委员会:
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,特制定《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各地要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,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,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(价格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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